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董惠兴因保管不善,将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董家里,证号德清集用(2007)第15060530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申请人(单位):董惠兴
2025年05月09日
董惠兴发布编号为:BDCQZS3305212025050911832的遗失声明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董惠兴因保管不善,将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董家里,证号德清集用(2007)第15060530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申请人(单位):董惠兴
2025年05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