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州市“遗失声明”网上公示平台
当前位置:首页 > 不动产权证书

胡文娟发布编号为:BDCQZS330501202404249279的遗失声明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4-24
  •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
申请人(单位) 胡文娟  因保管不善,将  2021-0034719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。  


申请人(单位):胡文娟
2024年0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