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申请人顾党珍(代理人: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)遗失坐落于乾元镇丁山路19号的不动产证,证号:德清国用(1994)第00200917号、德房城3-0171,声明作废。
申请人李国祥(代理人: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)遗失坐落于乾元镇丁山路17号的不动产证,证号:德清国用(1994)第00200916号,声明作废。
注: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工作日内向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手续。
公告单位:德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申请人(单位):顾党珍(代理人: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)、李国祥(代理人: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)
2024年0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