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德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申请人沈祥庆(原登记沈洪金)遗失坐落于禹越镇西港村石南组土地、房产证书,证号为德清集用(1992)第01100700317号、德农房权证禹越镇字第14141551号,声明作废。
注: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手续。
公告单位:德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申请人(单位):沈祥庆
2024年04月18日
沈祥庆发布编号为:BDCQZS330521202404189255的遗失声明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德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申请人沈祥庆(原登记沈洪金)遗失坐落于禹越镇西港村石南组土地、房产证书,证号为德清集用(1992)第01100700317号、德农房权证禹越镇字第14141551号,声明作废。
注: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手续。
公告单位:德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申请人(单位):沈祥庆
2024年0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