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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金百尚实业有限公司发布编号为:BDCQZS330522202403289122的遗失声明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3-28
  • 来源: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

申请人  浙江金百尚实业有限公司  坐落于  县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与太湖大道交叉口(金百尚家居广场4层01号)    的不动产权,证号为   00176540   现予以声明作废。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 15个工作日内向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手续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告单位: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

申请人(单位):浙江金百尚实业有限公司
2024年03月28日